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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7 点击数:

全体生:

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及评审条件见附件,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指标数见附件。其中: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3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除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执行差额申报外,其他奖项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同时申报1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备选人员”。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的情况,该院指标将在其他学院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奖项兼得问题

1.校级奖学金之间: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已经获得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不可以再参评此次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评选。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2013〕17号)(2020级之前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3.《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4.《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5.《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见附件),并符合学院相关的评审条例。


、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本科生校级奖学金附件1 (电子)、附件2(纸质)、附件9(纸质)、相关证明材料

研究生校级奖学金:附件5(电子)、相关证明材料

港澳台宝钢(附件8)申请表(电子、纸质)、汇总表(电子、纸质)、证明材料(纸质版)

各班班长汇总后发给辅导员。

学生提交截止时间:919。班长组织民主评议(附件4),提交截止时间:9201700


除标注需要纸质版证明材料的港澳台宝钢奖学金,其余证明材料均提交至“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其他证明材料:2024920日前申请学生通过学院用户中心https://econpub.xmu.edu.cn/Home,选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模块或(直接登录网站:https://econta.xmu.edu.cn/studentawardsys/index)填报,用户名、密码与其他模块一致,逾期候。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需在2024年9月20日前提交至教务系统并通过审核。

各项加分材料评审周期为入学以来获得过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上次获奖之前的材料不重复计入。


志愿服务工时证明:

本科生志愿者工时要求,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此参评学年至少完成20小时以上(含20小时)。

为保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班班长收齐本班所有申请人的工时证明(纸质版)后,统一交由青协进行审核并盖章。

【工时时间范围】:2023.9.1-2024.8.31

【盖章地点】:太阳成集团tyc7111ccA102

【盖章时间段】:

周四(9.19)8:30-11:30

周五(9.20)8:30-11:30

请尽量于周四时间段来,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尽早提交并盖章,逾期


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工时审核负责人17750611002/18316623237     

各班班长汇总好申请表、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同时公示名单,防止遗漏。920日17:00将材料提交辅导员,由学院进一步评审。 


注意:在规定时间内,若因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而导致不能顺利评选上奖学金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学生处通知链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14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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