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1.成绩要求: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含10%),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至前30%(含30%),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评审单位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可见附件内《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通过2023-2024学年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且拟申请2024-2025学年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所有关于绩点与排名的空格均根据教秘公布学年成绩填写。
成绩模板:(20版国奖国励文件标准)应修课程含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校选课(不包含辅修)
二、奖项兼得问题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号) (2019级及之前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3.《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20〕68 号) (2020级及以后入学学生参评适用)
4.《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见附件),并符合学院相关的评审条例。
三、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国家奖学金:附件1 (纸质、电子)、附件3(电子)、相关证明材料
(填写时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a的填写规范)
国家励志奖学金:附件2(纸质、电子)、附件3(电子)、相关证明材料
各班班长汇总后发给辅导员。
学生提交截止时间:9月9日中午12:00。班长组织民主评议(附件4),提交截止时间:9月10日17:00。
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只需提交纸质版志愿服务工时证明、民主评议表,其余证明材料均提交至“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其他证明材料:2024年9月10日前申请学生通过学院用户中心https://econpub.xmu.edu.cn/Home,选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模块或(直接登录网站:https://econta.xmu.edu.cn/studentawardsys/index)填报,用户名、密码与其他模块一致,逾期不候。
志愿服务工时证明:
本科生志愿者工时要求,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此参评学年至少完成20小时以上(含20小时)。
为保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班班长收齐本班所有申请人的工时证明(纸质版)后,统一交由青协进行审核并盖章。
【工时时间范围】:2023.9.1-2024.8.31
【盖章地点】:太阳成集团tyc7111ccA201
【盖章时间段】:
周一(9.9) 14:30-17:30
周二(9.10) 14:30-16:00
请尽量于周一时间段来,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尽早提交并盖章,逾期不候
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工时审核负责人17750611002/18316623237
请务必于规定时间段内提交并盖章,逾期不候
请各班班长汇总好申请表、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同时公示名单,防止遗漏。9月10日17:00前将材料提交辅导员,由学院进一步评审。
注意:在规定时间内,若因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而导致不能顺利评选上奖学金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学生处通知链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13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