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硕士

专业硕士

教务信息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人才培养 -> 专业硕士 -> 教务信息 -> 正文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经济学科2017年研究生“鸿儒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24 点击数:

为惠及更多优秀的金融学子,北京市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决定,在包括我校在内的全国十所高校的金融院系设立“鸿儒奖学金”,旨在奖励学业优秀、潜心钻研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2017年研究生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鸿儒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鸿儒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鸿儒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鸿儒奖学金”的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及优秀博士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鸿儒奖学金。

“鸿儒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可以同时兼得,科研成果不可以重复使用。

二、奖学金标准

名额设定:每年评选出2名正在进行硕士研究生二年级或三年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评选出1名业已完成博士开题报告或正在筹备博士开题报告的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鸿儒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鸿儒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

三、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明礼诚信、关心集体、热心助人,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社会责任感强。

(二)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重修及格的亦可参与评奖);

(三)热爱金融学科,在金融专业、金融工程专业、保险学专业学习、研究、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有志于在金融学所辖各领域进行长期工作的优秀金融学子。

(四)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参评博士生必须要在两院认定的国内外顶尖期刊(国际A-或以上、《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管理世界》、《世界经济》、《金融研究》)上发表过金融类学术论文(不包括短论,无法认定的则提交评奖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评奖标准

(一)硕士生按两院开设的专业课程(不含小学期课程)成绩标准分和科研成果分加总后进行排名,博士生按科研成果分排名;

(二)硕、博士研究生参评者专业课程(不含小学期课程)成绩在本单位成绩排名为前25%以上(含25%)。

(三)硕、博士研究生重复参评者专业课程(不含小学期课程)成绩在本单位成绩排名为前25%以上(含25%),且必须有科研成果分。

(四)研究生科研成果中符合投稿规定且不违反学术道德的中英文稿“一稿多发”情况,仅按一次科研成果加分。

五、申请须知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2017年鸿儒奖学金申请人主要成果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

2.《2017年鸿儒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适用博士生)》(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3. 《2017年鸿儒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适用硕士生)》(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4.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

①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②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2017年10月25日之前取得;

③申请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在10月27日上午12点前输入研究生系统并通过审核,否则不予采用。

五、科研成果计分规则

请参照附件4。

申请人必须于10月27日下午5点前提交申请材料(已交过申请材料的同学,本次不用重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cjxy@xmu.edu.cn,主题标明为“鸿儒奖学金研究生评审材料-××(姓名)”,纸质版材料请交至经济楼N106办公室,联系人:张进权,联系电话:2182136。

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材料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2017年10月24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