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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计量经济学(2)》期末考试须知及座位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5-17 点击数:

现将《高级计量经济学(2)》期末考试须知通知如下,请同学们遵照执行: 1.考试时间:5月20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南强二208、209教室。 2、考生如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提前两天提交缓考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缓考,否则该科成绩记为0分! 3.研究生证是唯一合法证明身份的证件,忘记携带研究生证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回去取证。考生进入考场后,请自觉把研究生证放在桌子的边角,以便监考老师查验。考试开始后,不能出示研究生证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按照附件中的座位安排表对号入座,不得私自更改座位,违者以作弊论处! 5.考生进入考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成无声状态,并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点。如有需要可向监考老师询问时间,不得以计时为由将手机留在身边! 6.本次考试采用开卷形式,可以使用简便计算器,但不准使用手提电脑! 7.答题纸最后一页和试卷背面为草稿纸,如不够可举手向监考教师索取,不得自带草稿纸。 8.学院统开课程均采用密封阅卷的形式,考生答题时注意不要超出“装订线”,否则后果自负。考生不得在“考生信息栏”之外的任何地方填写个人信息,违者将以作弊论处! 9.考试时间结束时,考生必须马上停笔,并将试卷、答题纸按顺序放在桌面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禁止讨论及在考场外逗留。 10.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办法遵照《太阳成集团tyc7111cc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厦大学[2005]26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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