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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22 点击数:

2014年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22 文章出处: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2014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开始,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方向与原则

(一)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选题的创新性,注重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

(二)把有利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标准。

(三)注重对高校中青年科研骨干教师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中级职称及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课题。

(四)积极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联合攻关和产学研合作的科技类项目,优先支持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申报的科技类项目。

(五)积极鼓励开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积极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二、项目立项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应为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

重点项目的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系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且承担过我厅社科研究项目或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省级社科研究项目系指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般项目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具有科研实力的初级职称申报人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

(二)项目申报人的年龄,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申报一般项目的,申报人不超过40周岁。

(三)申报人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重大项目和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五)因A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所以每学院限申报1项;A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少于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不少于5000元。

(六)申报项目须经社科处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

三、项目上报方式和受理时间

A类截止至2014年6月3日、B类截止至2014年6月23日,均为当日上午下班前。

请各申报人填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cyl@xmu.edu.cn,请于2014年6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社科处。

联系人:刘晨宇,联系电话:2185816。

社科处

附件: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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