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通知,现将2014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进度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
1.申请时间:2014年4月28日-5月10日。
请申请者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点击“信息管理化平台”— “用厦大账户登录”(如果没有校内教工号的教师,请选择 “教师系统”登录,详见“登录帮助”),填写用户名、密码进入系统,点击“导师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博导遴选管理组栏,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及成果、科研信息等方面内容。(注:主持科研项目信息填写要求在后面注明“国家级”、“部重”、“省级重点”或“部级一般”。)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表格(1)-(4)项由系统根据申请者填写的信息自动生成):
(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候选人信息表》
(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3)《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4)相关的科研成果一览表
(5)相关成果、获奖、科研项目及经费证明材料(如代表性成果、项目合同书、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期刊论文的复印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二类核心期刊和一般刊物发表论文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专著的复印件需包含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摘要。
请申请人于2014年5月10日—11日将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经济楼N104办公室,联系人:蔡淑昭,联系电话:2182395。
友情提示:表(1)—(2)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为了避免遗失,请将原件打包妥当,审核完毕后返还给申请人。
二、学院初审
1.2014年5月11日—17日,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2014年5月18日—25日,对初审合格者的材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3.2014年5月31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讨论、表决通过博士生导师候选人名单,在系统中进行审核操作,同时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候选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候选人信息表》、《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和3项代表作复印件(期刊论文的复印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专著请提供五本)一式五份
三、相关说明和要求:
(一)关于《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科研课题及科研成果指标》中“科研课题指标”的相关说明
1.“近5年”:2009年1月至今。
2.科研课题应为申请人作为主持人的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且项目合同结题时间在2009年1月1日之后(因各种原因延期后,结题时间方满足该条件的科研项目不予以计算)。
3.学校科研启动费不统计在内。
4.保密项目名称可用编号代替。
5.科研课题经费计算方法为:
(1)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按照项目批准经费进行计算;
(2)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以项目近5年到账经费进行计算(请至财务处打印到帐经费明细)。
(二)关于《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科研课题及科研成果指标》中“科研成果指标”的相关说明
1.“近5年”:2009年1月至今。
2.学术论文以正式发表时间(或D.O.I.)为准;奖励以证书奖状上时间为准;学术专著以出版时间为准;发明专利以发明专利证书上时间为准;软件著作权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时间为准。
3.学术论文必须为已正式发表或已获得D.O.I.号。
被SCI、EI等收录的学术论文必须有我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核心论文的划分按《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年版)》(厦大人〔2013〕101号)执行。
4. 学术专著必须为已正式出版。
5.科技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以带国徽的印章证件为凭。
6.发明专利须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须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
(四)申请人应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材料。各院(系、所)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负有审核责任。研究生院将对申请材料及相关审核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造假等违规行为,研究生院将对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申请人今后三年的申请资格,并对相关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四、其他事项按照研究生院通知要求执行(网址http://gs.xmu.edu.cn/ch/index/show/id/4188.html)。
相关工作解释由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咨询电话:2189809、2181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