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院)、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与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中心(DESY)合作开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每年选派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初期主要资助中国博士后赴DESY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逐步发展到双方交流互派博士后研究人员。初期每年资助10人以内,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提供每人每月1000欧元生活补助和保险。
申请人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综合评估为优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博士毕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获得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雅思IELTS 6分以上或同等水平托福TOEFL成绩者优先)。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五)专业领域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
(六)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七)我校在职教师申请,截止派出时须具备我校规定的学术假使用资格;2014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申请,入选后需办理进站手续后再派出。
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信息(附件4),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申请人按照申报项目信息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的管理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申请人需提交英文填写的《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简称《申报表》,附件1)、《“中德博士后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附件2)和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并装订一式3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白色软皮封面并制作目录)。
同时要求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经过认证的成绩单(包括最终学分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水平证明(例如CAE或IELTS、TOEFL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申报材料请于3月17日前提交至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新楼N106(巫启明收,2183588),电子版请发送至finance@xmu.edu.cn。)
2.申请人所在学院(研究院)需报送以下材料和含电子版
(1)《“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附件2),每位申请人一份。
(2)《“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3),每个单位一份。
申报单位需认真审核申请人员资格及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报送博士后办公室,博士后办审核汇总后将报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其汇总审核后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预选,并由德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其申报单位。对于获资助人员中的拟进站人员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进站手续。
1.我校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0日,博士后办公室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公务员局,逾期不再受理。
2.各流动站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我校将被暂停“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资格一年。
4.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取消该申请人上会评审资格。
5. 博士学位证书、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等须准备好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复印件,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预选通过后提交。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0592-2187039 bsh@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