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员工:
为保护师生健康,减少烟草危害,提高师生员工的禁烟知识和禁烟意识,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文明向上、清洁无烟的绿色校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厦门市文明委办公室厦门市爱卫办关于做好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工作的通知》(厦爱卫办〔2011〕13号)和《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关于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实施方案》(厦大资产〔2011〕16号)要求,根据院领导的意见,结合经济楼的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1.禁止在经济楼内(含办公室)抽烟;
2.有抽烟习惯的同志,请到经济楼外面区域抽烟,并注意卫生,不可乱扔烟头;
3. 各社会服务部门有义务按要求通知、提醒并督促学员。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办公室 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