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对象
来自与我校签署校际交流协议的港澳台交流院校在读港澳台侨学生
学生类型:普通进修生(大学或硕士在读)、高级进修生(博士在读)
学习期限:半年至一年
★如为港澳台院校在读外籍生,申请办法详见"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校际交流申请办法(外籍学生)"
二. 申请时间
春季入学10月1日-12月15日
秋季入学2月15日-6月1日
三. 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网址: http://admissions.xmu.edu.cn/application
注:网上报名为申请的必要程序。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打印入学申请表。
若无网上报名,我校不受理纸质申请材料。
2. 纸质材料提交:在申请截止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中国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邮编361005
★ 详细申请流程图:
四. 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交流生入学申请表》;
2、交流院校推荐信(介绍函);
3、在学成绩单复印件(中文或英文);
4、学习计划(800字以上),中文或英文书写;
5、台胞证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
五.专业志愿
交流学生可以根据自身专业需求选择我校本科、硕士和博士专业课程作为进修课程。
我校大部分本科、硕士、博士专业采用中文授课,目前有62个本科专业类, 215个硕士专业,140个博士专业。详细专业信息,请登录国际学生招生网的"专业课程"。(http://admissions.xmu.edu.cn )
六.录取
校际交流生经其所在交流院校国际处推荐,将有关申请材料邮寄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经审核备案后转校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和有关院系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招生办公室为交流学生办理录取通知书,并用特快专递寄发交流院校国际处或学生本人。
七、入学时间:春季入学:2月中旬 秋季入学:9月中旬 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八.留学费用
纳入校际交流的港澳台学生报名费、学费、住宿费互免,宿舍由我校公寓办统一安排。
学生自行承担生活费。
1)生活费:约800元/月。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 361005
★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网站:http://ice.xmu.edu.cn )
1、交流科(负责港澳台交流生申请事宜)
吴老师 电话:+86 592 2187522 邮箱:txwu@xmu.edu.cn
2、海外学生事务科(负责交流生的注册和在校管理)
蔡老师 电话:+86 592 2183606 邮箱:osao@xmu.edu.cn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招生办公室 (负责交流生录取通知书)
陈老师 电话: +86 592 2184792 邮箱:admissions@xmu.edu.cn
网站:http://admissions.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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