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造就我校新一代的学术带头人,提高学校的科研竞争力,根据《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启动2009年度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2.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家学者;
1.培育基金项目由各学院推荐新进优秀青年教师申报;
1. 原则上理工医科资助额度30万元/项,人文社科8万元/项,学生类项目资助额度酌情确定;
2.资助经费按照“额度+进度”原则拨款,当年拨款经费按计划使用,结余经费年底收回。
2.研究期限原则上为3年,起止时间:2010年10月1日—2013年9月30日;
3.申请人应仔细阅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和《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2),认真编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建议书》(见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和查新报告。建议书有些条目无法编写的可写“无”;
4.申请人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1式3份及建议书电子版(电子文档命名格式:XX项目-XX学院XX,例:自由探索项目(理工医科教师类)-化学与化工学院张三)报所在单位。各学院审查建议书里“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学术委员会签署意见后,于9月20日前将本学院所有申报材料、建议书电子版及项目申报清单(见附件4)按“评议推荐组”分类报送各学部,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