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评选产生获奖成果372项,其中荣誉奖5项,一等奖35项,二等奖111项,三等奖221项(含10项佳作奖),现予公示。本公示同时在《福建社科界》公布。
公示时间自8月31日至9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省社科评奖办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省社科评奖办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省社科评奖办通讯地址:福州市柳河路18号省;邮编:350001。联系电话:0591-83791542,83716691;传真:0591-83704540;电子邮件:fjpjb@。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