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学生工作站):
经各单位推荐,学校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确定了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07-2008学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候选者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从11月20日到11月22日共3天,请各单位认真复查公示榜上推荐学生的信息是否相符。若有异议,可于11月22日前向国际处海外学生事务科反映。
联系电话:2183606;邮件:osao@xmu.edu.cn
附件:
1、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奖学金候选者公示名单
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港澳及华侨学生(研究生)奖学金候选者公示名单
国际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