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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16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中央党校、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中国社会科学院、教育部直属高校、各省(区、市)重点社科理论单位及军队系统研究部门。投标者应明确责任单位,以单位名义投标,并由单位确定课题组首席专家和主要成员。联合投标者应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

三、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理论创新,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深入研究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战略和实际问题,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四、招标数量

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共确定42个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一般情况下,每个研究方向只确定一个中标课题。投标者可根据这些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题目。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研究方向的课题投标。

五、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

1.投标的首席专家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课题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2.投标的首席专家同期只能承担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而没有完成,或同期承担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课题的责任单位要组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主要研究人员要有必要的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

4.投标课题的责任单位要具备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六、招标时间安排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见附件。

2.标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9份(1份原件、8份复印件),于2007年12月7日之前统一报送社科处。联系人:张随刚,联系电话:2181960

请于2007年12月6日前交至经院A-410小林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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