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合作项目的确认立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合作项目从每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入围而未获立项的名单中确定,省社科规划办不组织,也不接受专项申报。确认为合作项目无需重新填报项目申请书,但原来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入围名单而又未转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需要重新填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2.合作项目属于省社科规划研究一般项目。与资助项目实行同样的管理方式,严格按照《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两级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设立合作项目后,省社科规划研究不再设立自筹经费项目。
3.合作项目由个人筹集资助经费和项目管理补偿费。其中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规划办返拨作为项目经费,项目管理补偿费由省社科规划办支配使用。资助经费的管理使用按《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两级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项目管理补偿费主要用于项目评审、项目日常管理、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成果鉴定和项目成果的宣传转化等必要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