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07〕7号)和我校《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我校2007年度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
1.2007年,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40个推荐名额;
2.实行限额申报制度,你单位的申报名额是 名;
3.各单位推荐申报2007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但未获学校推荐的教师,经本人同意,可一并纳入2007年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各单位只需在《2007年度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中注明,并且此部分教师不占用新下达的申报名额。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本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科技前沿提出具有创新性的工作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截止今年1月1日止,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1.各单位必须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原则上受推荐者所在学科应是国家或省重点学科,并优先 遴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的优秀人才。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并优先推荐校级“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和青年骨干教师重点培养对象。
2.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优秀教师申报。申请者须填写《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单位须填写《2007年度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3.经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后,由学院(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进行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于5月28日前将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2007年度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一式一份(须盖单位公章),自然科学类的,报送科技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报送社科处,并同时发送申请书及申报清单电子邮件到科技处std@xmu.edu.cn 和社科处 xxk@xmu.edu.cn 。
《2007年度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须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一份,并发送电子文件(EXCEL2000兼容格式)到人事处师资rscs@xmu.edu.cn。
4.科技处、社科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分别汇总后于6月5日前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审核、研究。秘书组按当年拟上报和支持人数的1:1.5左右确定候选人名单,报校学术委员会。
5.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于6月11日前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6月12日前学校对入选者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如无异议,学校将有关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1.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高校青年教师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特聘教授” “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已获“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2.申请者入选后需与学校签订任务书,并在任务书中明确资助期内的具体的研究任务和成果的提供形式。在三年资助期内,入选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唯一作者在一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左右学术论文或相当水平的其他研究成果。学校将进行年度和期终考核评估,并于近期发文具体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
3.除表格中所要求的申请材料外,还需附上目前正在承担的主要科研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4. 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填写申请书时,请按此标准进行经费预算。
5.有关文件规定和填表要求详见人事处主页或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
6.有关表格可从人事处主页或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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