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62号),现就我校申报2007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具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实验室,重点教学基地,教育部确定的高职师资培训基地等重点教学科研基地和优势学科,能够为研修班学员提供优秀的师资力量和良好的学习环境。研修班学员住宿由申报学院、研究院自行解决。所申报项目应有充足的生源,每项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每班人数原则上要求不少于100人。
二、申报项目范围
1.评审制项目
重点支持以下几类课程和专业领域的培训:
⑴面向高校大多数学生的基础课教师培训项目;学科发展迅速的专业课教师培训项目;教学改革成绩突出,实践效果好的实验、实习课程教师培训项目。
⑵信息类、生命科学类、新材料科学类等国家产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教师培训项目;加入WTO后国家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师培训项目;新兴交叉边缘学科专业教师培训项目;“双语授课”师资培训项目。
⑶现代教育理论、现代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培训项目,尤其是与“两课”教学内容和方法相关的培训项目。
2.招标制项目
2007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招标制项目共20项(项目名单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1.需要申报的各有关学院、研究院,请详细阅读《“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方案》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实施办法》后下载相应表格填写(见附件)。申报表封面的“申报单位”“投标单位”,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即可,不必细至具体承办院、系、所。“编号”、“研修类别”和“ 投标项目序号”不填,由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秘书处填写。
2.请于2007年4月30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审制项目申报表》或《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招标制项目投标评审书》(一式三份,无需盖章)及单位同意办班报告(一份,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并发一份电子版到rscs@xmu.edu.cn。
四、其他
1.教育部将给予被批准举办的高级研修班项目提供适当经费补助,原则上为每项目贰万元(20000万元)。
2.研修班开办前可向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秘书处领取培训证书。联系人:刘永明、郑思潇,联系电话:010-58802176,通讯地址: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北京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内),邮政编码:100875,E-mail:mscmoe@scett.bnu.edu.cn.
3.研修班结束后,承办单位须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办班情况总结表》(见附件下载)于2007年11月30日前报送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秘书处,并发一份电子版到rscs@xmu.edu.cn。
4.其他未尽事项可访问“高等学校教师网”(www.ccf.edu.cn)或“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train.whu.edu.cn/index.asp)查询。
人 事 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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