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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学生赴法国巴黎十大交流学习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4-04 点击数:

关于选派学生赴法国巴黎十大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根据我校与法国巴黎第十大学签订的协议,我校拟在2007—2008年度派5名学生(本科生2名,硕士生3名)到该校交流学习。交流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双方互免学费,学生需自付国际旅费、住宿费、生活费及其他费用。

一、交流期限:2007-2008一学年(优先)或者2007-2008第一学期

学期设置:

2007-2008第一学期:0710月第一周开学081月末

2007-2008第二学期:082月第三周开学086月末

二、申请条件:

1. 在读本科生(毕业班除外)或硕士研究生。

2. 因为该校没有英语课程,只有法语课程,因此非法语专业的学生以及法

语专业1、2年级的学生法语TEF成绩必需达到4级以上。法语专业三

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可以直接申请。

3. 交换期满后返回母校继续完成学业。

4. 品学兼优,政治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

5. 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

6. 有相应的经济支付能力。

三、申请材料:

1. 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附件1)

  1. 简历(贴照片,地址,邮编)

  2. 学习动机信

  3. 成绩单(中法文)

  4. 申请表(从该网址下载:www.u-paris10.fr

  5. 学习目的及保证书

  6. 初步的选课计划和学习计划(英文),并经过系主任签字同意。(建议学 生到提供的学校网站查询是否有适合的课程,再对该交流期间的学习进行全面的规划)

四、 申请选拔程序

4月9日下午

14.30-16.30

见面会/项目介绍会

(巴黎十大中国项目负责人在国际处(嘉庚主楼8楼802)与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同学见面,并答疑)

请拟参加介绍会的同学于4月8日前发电子邮件至国际处信箱ws@xmu.edu.cn报名)

4月11日

本科生向国际处递交申请材料

硕士生向研究生院递交申请材料

4月16日左右

国际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组织面试或选拔

4月底前

公布推荐名单,国际处向巴黎十大正式推荐交流生

5月

根据需要补充其他申请材料

6、7月

学生自行办理护照、签证、离校手续

10月

开学

五、所需费用(仅供参考):

1. 住宿费:约180欧元/月

2. 生活费:约200欧元/月

3. 国际旅费、医疗保险、护照签证等相关费用。

4. 由于巴黎十大对国际学生不作任何接待工作,因此学生若需要接机、协助办理居留证、银行开户等必要的行政手续,需另付费(600欧元)给接待公司。如果有足够法语基础的学生,可以选择自行前往学校或自行办理居留证等相关手续。(根据法国政府规定,在法国3个月以上均需办理居留证)

5. 在法国办理居留证需有5000欧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六、交换学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学生赴巴黎十大学习期间保留厦大学籍。学校认可学生在外取得的课程学分。返校后,由院系主任根据学生在外取得的课程学分确定其顶替本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七、咨询网址:www.u-paris10.fr

联系人: 韩淑艳

法国巴黎第十大学

国际关系处

电话: 00 33 1 40 97 58 69

00 33 1 47 90 45 38/28(传真)

传真: 00 33 1 40 97 71 14

e-mail: bxhsy@yahoo.com.cn

附件1.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咨询电话:国际处 何冬梅 2186237

国际处、研究生院

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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