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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教师、学生]关于中荷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国与荷兰文化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拟选派部分留学人员赴荷兰学习或交流。现希望在国内高校先进行摸底,了解该项目的潜在需求量,请有意申请的老师、同学在1月17日前将拟申请的类别及本人简况反馈到国际处,发送至以下邮箱:ws@xmu.edu.cn

选派类别:

1.硕士研究生:大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才可申请,雅思成绩6.0以上,需自行联系荷方院校并获得入学通知

2.联合培养博士(新增):35岁以下,在读1、2年级博士生可申报,需自行联系荷方院校并获得邀请信,不拿对方学位

3.博士后(新增):35岁以下,博士毕业两年内,自行联系荷方并获得邀请信

4.访问学者:35岁以下,以教师为主,自行联系并获得邀请。

资助方式:

每月资助800欧元、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医疗保险等,学费可减免1500欧左右(联合培养博士不能减免学费),超过减免额度则需自行支付。

留学基金委联系电话:010-66413120/66411903-811/802

联系人:夏青(qxia@csc.edu.cn)或李天乐(tlli@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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